索赔条款误导乘客 Jetstar被联邦法院判罚195万澳元

澳洲新闻

据澳新网报道,Jetstar已承认错误地告诉乘客并非所有超低价票都可以退款,联邦法院已经责令其支付近200万澳元的罚款,因其误导乘客廉价机票所享有的退款权利。

Jetstar为Qantas旗下的廉价航空公司,它承认错误地告知乘客某些票价不予退还,退款只适用于购买更昂贵机票的乘客。

但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如果航班被取消或长时间延误是由于航空公司控制范围内的原因,乘客均有权获得退款。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于12月针对Jetstar提起了法律诉讼。

ACCC主席Rod Sims说:“Jetstar的陈述是虚假或误导的,因为所有航班都有自动消费者担保,无论票价多么便宜,这种担保都不能免除、限制或修改。”

“如果航班被取消或严重延误,乘客有权根据消费者保证获得退款。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提供服务,所有消费者都有权获得补救,例如退款。

“企业根本无法做出不退款的声明,因为他们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获得退款。”

Jetstar此前表示,鉴于ACCC对澳大利亚四大航空公司退款政策的打击,它已更新其网站上的条款和条件,以更清楚地让乘客了解退款权利。

该公司表示,关于航班被延误和取消的情况,它以及改变了措辞并增加了有关消费者合法权利的信息。

Jetstar, Qantas, Virgin Australia 和Tigerair Australia均表示,他们将确保其政策和做法符合消费者法。

Jetstar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严肃对待澳大利亚消费者法规定的义务,绝不会误导客户他们可以申请退款的情况。

“我们在审查期间与ACCC密切合作,并在去年7月对我们的网站和运输条件进行了更改,以确保客户有资格获得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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