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前法官认为,在调查公共部门时,联盟当提出的限制该机构权力的提议根本“毫无理由”。而不允许就公共部门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的提议是与执法调查原则相违背的,也是毫无意义的。拟议的机构也只是具备狭隘的职权范围,展开调查则需面临高额的举证门槛。该机构还存在无法接受公众爆料、缺乏资源等种种问题。
“我们看到这个机构,‘联邦诚信委员会’,这是一个骗局。”他告诉卫报,“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反腐败委员会。这是一个旨在保护议员和公务员的机构。它有一个非常炫目的模型,充满了‘花里胡哨’,但却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公务员是真正赚大钱的肥差。”
联盟党提出的诚信委员会模式于去年年底发布。它因不允许公开听证会或公开举报而引起了早期批评。只有当该机构对某种犯罪行为达到“高度怀疑”的程度,才会开始调查。
澳大利亚透明国际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Australia)是反对建立这个联邦诚信委员会的主要反腐机构之一,批评了这项改革的狭隘性。该组织表示,对于政治游说、捐赠以及政客与大企业之间的暧昧关系,这些方面需要重大改进。
该组织在提交议会调查的一份意见书中说:“游说行为守则的管理和执行,游说者登记和政策,联邦公职人员离职后就业的规则和标准都应确立法定依据。有必要修改和更新联邦立法和执法,以提高政治竞选财务和监管的透明度、完整性和问责制,以实现国家和国际层面的最佳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