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须“谨言慎行”

澳吉移民留学

澳洲移民法第109条法规规定:“基于申请人提供申请澳洲签证之用的失实或伪造文件,移民部长有权将其签证取消。”

具体包含签证申请人在申请签证过程中的以下行为:

  •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或入境卡上提供失实信息;
  • 提供伪造文件;
  • 未能将自身状况的变动及时告知移民局;
  • 未能修正之前申请中相关问题错误的回答(等同于隐瞒真实情况);
  • 针对签证取消通知,发出失实陈述。

如果您的签证中出现失实或伪造行为,一经查实,您的签证就极有可能会被取消。所以,在移民的道路上一定要“谨言慎行”,切勿提供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或伪造信息,也务必要言行一致,切勿做出与所提供信息不相符的举措!

我公司近期便受理了一位客人的委托,向移民局申请恢复其已经被取消的PR身份。这位客人的案件是这样的:委托人X先生在2011年末首次非法偷渡到澳大利亚,入境后向移民局递交了长达三页的陈述,请求移民局的庇护。在陈述中,他详细说明了离开原籍国的原因,同时表示,若是回到该国,将会因宗教信仰而遭受到当地政府的迫害。最终,签证官决定批准他的签证申请,为其提供了庇护。本来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是,X先生在获得PR身份不久后,因某种原因,回到了其原籍国,并在那里居住长达三年之久。2017年,X先生收到了来自澳洲移民局的告知书,表示政府计划取消其澳洲永居身份,撤回对其的庇护,同时也允许他对其自身的行为进行书面解释。

澳洲政府的这一决定不难理解,既然X先生已向澳洲政府寻求了庇护,同时表明其若在原籍国寻求不到庇护则存在生命威胁,但是,却在拿到澳洲PR身份后回到自己“危险重重”的原籍国。X先生的这一举措,使得移民局有理由相信:其在签证申请过程提供了失实信息。

因X先生自身没有任何法律背景,在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援助的情况下,单单从情感及事件上向移民局进行了陈述及解释。在其提供的书面文件中,未能提供有利的、条理清晰的法律依据及观点。最终,2018年初,其澳洲庇护签证被取消,成为了澳洲非法居民。

针对签证被取消的裁定,X先生向仲裁庭提出了诉讼,并委托我公司代理其上诉申请!众所周知,一切案件的审理均是基于法律法规依据的。如果在向移民局做出解释时,能有经验丰富的移民代理从旁协助准备资料,使得陈述条理清晰,辩护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力据,那么,相信最终的结果也会截然不同。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请立即联系我们,澳吉移民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供稿:澳吉移民

图片:网络

公司地址:Suite 1, Level 2, 11-13 Aird Street, Parramatta, NSW, 2150

电话:61 2 8203 2999

微信:aojikefu

展开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