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注意到笔者的文章经常介绍澳洲配偶移民的案例,因为笔者发现,近年来配偶移民的拒签率十分高的这一不正常现象,并了解到很多案件被拒绝的原因,都是因为签证官员审理的不公平,存有偏见。特别是很多签证申请人面对申请被拒绝时,感觉到十分无奈,并对移民法律没有信心,自动放弃上诉、争取公义的机会。笔者面对这些申请人时,替他/她们感到十分可惜!笔者这周介绍一个近日发生的真实案例:
X先生来自亚洲。数年前,他和太太一起到笔者办公室与笔者见面。他和儿子一年多前都取得了澳洲820类临居配偶签证。差不多到签证两年期转永居身份时,一天傍晚,移民部官员到他家里突击检查,当时他及儿子都在家中,但是,太太却不在一起。正当移民官访问他时,太太已赶回到家中。移民官员在他们家中检查了他们的所有个人物品,例如护照、衣服,但没有发现太太的工作衣服,因为她的工作是要穿着工作服的,于是,移民官员对此产生了极大疑虑后离开。过去了两周左右的时间,X先生收到移民部的拒签信,内容透露出有第三者举报他与太太的婚姻关系是有金钱交易,他们是利用婚姻关系来达到移民目的的。他们收到信后,便找笔者,询问该如何处理。
笔者了解了他们的背景后,便鼓励他们递交上诉到审裁处,笔者有信心,他们的案件可以获得成功!但再次碰见X先生及其太太是两年多以后,他们再次出现在笔者办公室,已经是联邦法院第一庭的官司结束。原来,他俩两年多前找了另外一位代理来处理他俩的案件,但是,当时的移民上诉审裁处对其案件产生极大关注,因为审裁处发现,X先生的太太在担保X先生及其儿子期间,竟然跟前夫一起到欧洲旅游两周,并一起乘坐同一航班,一起回澳洲。在审裁处聆讯时,当审裁官查问x先生时,他竟然对上述事件一无所知,对太太跟前夫的出国事件哑口无言。另外,审裁官员以第三者告密信作为依据,最终把X先生及儿子的签证被拒申请做出维持移民部的决定。其代理为他俩再上诉到联邦法院第一庭,却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最后没有办法,又来找笔者查询。笔者本着助人为快乐之本,为他指点一条明路,他的案件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第二庭,因为有一个类似案例已经在联邦法院提出挑战,他们可以一试,经过一段等待期,移民部认输,他们的案件发回审裁处重新开庭聆讯。经过笔者的详细解释及X先生充实的补充文件,审裁官终于对X先生做出一个公平的裁决,移民部还他父子俩一个公道,取得了澳洲永居身份。
笔者处理过众多配偶移民案件,很多被拒绝案件经过笔者了解后,其实应该要到联邦法院寻求公道。因为笔者发现,很多被拒绝的案件理由是完全不公道的,申请人要到法院才能取得公义,当然费用是十分昂贵的,一般上诉的法律费用是$15,000-$25,000不等。笔者曾经鼓励过几位申请人,提出让他们把案件提交到联邦法院做出裁决,因为笔者认为他们的案件成功机会十分之高,但可惜申请人要求笔者做出保证成功的承诺才进行上诉,笔者无奈地放弃他/她们的案件(因为连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的官司一定能胜)。虽然笔者认为案件本身对签证申请人十分有利,很多事情都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申请人因为无知,要求笔者做出成功保证,笔者只能做出缄默,很多最终会成功的案子便被放弃了。
作者:Stanle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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