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签证申请中提供真实材料的重要性

澳吉移民留学

这篇文章的宗旨是提醒您:若非对自己的签证申请有非常大的把握,切不可盲目递交签证申请。

我们的移民代理帮助客户在澳洲境外递交了配偶移民签证申请。但在该申请中,签证申请人并没有透露他之前的旅游信息。而签证申请表中通常会被问到:申请者在过去10年内是否曾出国旅游。但申请人并没有说明,他其实曾去过两个国家旅游,该问题他的答案是“否”,因此,申请递交后,签证申请者被移民部要求回答他没有提供过去旅行记录的原因。

根据规定,申请人在签证申请中,若提供虚假文件或令人误解的信息,如果在签证申请中发现这些信息或文件的话,您被拒签的风险将会很高。并且,申请人在三年内,将不能再次申请该签证。

除非是在无意识犯错的情况下,您可向移民局申诉:“我不知道该文件是虚假的,或者信息是错误无效的”。

那么,面对如此严格的签证申请要求,会有例外的情况吗? 幸运的是,有的!

根据移民法条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说明有影响澳洲的特殊原因,或有影响澳洲公民的特殊原因,或者签证申请者是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话,上述要求将会被豁免。

本期案例中,申请人于2014年2月与一个澳洲公民结婚。申请人之前搭船来到澳洲,与担保人的关系是真实、持久的。该申请人已经向移民局递交了配偶签证申请,并且在这段关系中,有8位目击证人来证明他们的关系是真实而持久的。申请人同时向移民局递交了许多文件,来证明该申请是真实、有效的。

但申请人依然收到了移民局的来信,要求其证明与担保人关系的真实性。于是,申请人找到我们代理,做一份邀请信的回复草稿给移民局。代理同意其因特殊情况的存在,会对作为澳洲公民的担保人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担保人不能继续在澳洲生活,那么,她的孩子也将离开澳洲,到海外生活。面对此种情况,代理认为是可以申诉的。

因为担保人在悉尼有稳定的工作,担保人的孩子在经济和情感上要依赖于担保人,她必须要有收入。而且担保人发现,在海外很难找到工作。担保人的孩子也没有在澳洲读书和住在海外的资格。因此,担保人觉得,平衡与申请人团聚及照顾小孩之间是极其困难的。

如果签证申请被拒的话,签证申请者在三年内将不能再次递交申请。这意味着申请人和担保人为此还要再等上3年。继续分离也将会对家庭团聚计划有非常重大的影响。

上述情况即属于例外情况,因为这些情况会影响澳大利亚公民自身的利。因此,根据规定,移民局最终成功豁免了申请人的要求。

若您想进一步了解签证方面的相关信息,可与位于Parramatta的澳吉移民取得联系,澳吉移民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供稿:澳吉移民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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