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陪着客户到移民部申请签证,代表客户跟移民官沟通、了解客户的签证状况。客户好奇地询问:为何笔者跟移民官员这么熟悉?笔者感觉十分意外。笔者从事移民法律工作多年,理所当然认识为数不少的移民官员,但互相认识对客户案件没有任何优惠或帮助,移民官员只能跟从法律办事,公事公办!
笔者经常代表客户跟移民局官员争论(我从来不怕得罪官员,因为双方只是对事情据理力争,对事不对人)。记得曾经有移民官直接致电笔者,争论签证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证据,由最初劝告其撤回签证申请,到最终给予申请人澳洲永居身份,笔者可以说尽力为客户争取到最好、最满意的签证结果!有的时候移民官对案件的判断有误差,经过争论,笔者能说服移民官,为客户取得最大利益。如果这个案件由其他没有足够经验的人接手,面对移民官员的质问,可能会立即放弃,以避免跟移民官员争辩。
其实,经验是依靠日积月累而得来,面对困难不要害怕。当您克服困难后,您的处理案例水平便会不断提高。笔者遇到过很多各种各样的客户,每个人的背景独特,他们的案件有着不同的特质。如果没有丰富的经验,很难为他们的申请把关。我们明白,申请移民的人对他们的签证申请都十分重视,原因是:申请成功与否对他们的将来会有巨大的影响!有些中介对移民官有所惧怕,对移民官提出的质疑或是劝说就会照单全收,这对客户的签证处理是非常不利的。笔者明白,客户的签证申请成功与否直接关联到他们未来人生的定位和生活的选择。比如夫妻儿女团聚、事业发展、安居乐业、投资得失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
前一段时间,两位客户联系笔者,是咨询有关留学的事宜。他俩是情侣关系,获取旅游签证到澳洲后,女方希望在澳洲留学,男友则一同申请陪读签证。他俩在联系笔者前,已经寻找过其他人查询,并被要求提供结婚证明或同居半年的证据等,才能一起递交签证申请。但是,他们没能提供。与笔者联系上后,笔者给他俩的意见是,他们可以在没有结婚证及六个月同居证明时提出申请。他们俩的签证经过三个多月的审理,最终批出,皆大欢喜!
有些案件也是需要和移民官据理力争的。有一个客户申请担保父母的旅游,几次申请后都被拒绝,最终找到了笔者。笔者看到拒绝理由是非常标准的理由,其实是移民官对客户的申请存在疑虑,认为他们有逾期滞留在澳洲的可能性。当笔者为他们再次申请的时候,移民官直接打电话给客户,说如果这次让他的父母来澳洲的话,只能批准两个礼拜的时间,并且需要一笔押金,希望客户同意。移民官给客户10分钟考虑,再打电话过去确认。客户收到电话后立刻打回电话给笔者。笔者和客户说,坚持要3个月的时间,以分离太久、孩子希望能多和长辈团聚、工作原因无法回中国等等各方面的理由争取。结果,移民官给了他三个月的签证。针对部份案件,笔者与移民官有不同的见解,案件分析跟其它移民中介的意见也有所不同,最终目的是对我们的客户负责,争取签证成功。
记得不久前,一对夫妻来到笔者办公室,他们对移民官员的来信要求产生疑虑,因为移民官员要申请人跟孩子做DNA测试。申请人十分担忧,希望笔者提供意见(其实,近几年,移民官员要求申请人做DNA测试是十分普遍,因为他们发现很多问题,例如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父亲另有其人。很多人拒绝做出DNA测试,并提出抗议。)笔者在此告诉读者,在移民法中,移民部官员是有权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交相关文件的。如果申请人不能满足移民官员的要求,申请有可能被拒绝!
满足移民官员的要求是首要的事情,否则吃亏的是自己。笔者告诉客户:移民官员的要求是合理的,无法拒绝!但客户告诉笔者,来找笔者前,他已经咨询不同的移民代理,大部份都建议他拒绝做DNA测试,并将会为他做出辩解。客户主动告诉笔者,他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认识妻子前她已经怀孕了,这情况他夫妻俩都没有告诉移民部,所以十分担心!最终他俩接受笔者的意见,提供移民官员的要求文件,把DNA 测试结果送到移民局。经过一连串的手续及访问,最近终有一个完美结果,客户十分满意!
以上客户其实是对移民法律不太了解,又被一些非专业人士误导。遇到笔者后,才有勇气面对移民官员。笔者多年的经验已经为很多客户解决了他们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请记住,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是用哪种方式解决。
作者:Stanle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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