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法案件中,父母借钱给孩子只是作为礼物赠给他们。但是,之后父母改变主意,想把这笔钱当作给孩子的贷款,那么,在家庭法里面会如何判决呢?
在某个家庭法案例中,父亲给夫妻两个人借钱120万买房子。开始父亲的意图是把这笔钱当作礼物送给他们,但是,之后父亲改变注意,把这笔钱作为贷款给夫妻两个。为了保护自己在贷款下的权益,父亲用房子作为抵押,这个房子儿子的权益是87.5%,儿媳妇的权益是12.5%。这反映的是双方对这个房子的贡献。在贷款下,儿子负责还贷款,儿子和儿媳如果同意他们双方无法还贷,父亲可以占有这个房子。
之后,儿子和儿媳的婚姻关系破裂了,儿子和儿媳在家庭法院要求审理他们的财产问题,这些财产问题涉及到了这份财产。
父亲同时到最高法院做出申请,要求偿还他借出去的本金和利息,而且称,自他借款以后,没有收到任何的利息。在父亲提起的这个案子中,儿媳辩称,借出去的钱只是赠与给他们两个的,而不是贷款。
初审的时候,法院认为这部分钱属于赠予的范畴,把他变成贷款是不公平的。法院主要的考量因素是说:这个贷款只是一个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父亲这部分钱,以防他在孩子的夫妻关系恶化的时候,房子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被双方分割。
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个决定。上诉法院的大多数法官认为,这个借款不是属于赠予行为,而是属于贷款。上诉法院认为,如果借款人在进入这个交易的时候,在律师的帮助下,明白了自己的权益而进入贷款协议,父亲只是用法律作为协助,去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不测,就不能把贷款协议当作这部分财产,变成子女夫妻共有财产的工具。
所以,如果您作为父母把钱借给孩子,不想把它变成一个礼物,最后,如果子女夫妻双方关系破裂的时候,可能变成另一方可分割的财产。我们建议您及早找律师,咨询做出合适的贷款协议。
您的具体情况,需要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意见。
供稿:澳洲盛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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