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证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根据澳洲移民法,如果该申请人达到以下条件,就可被认为是难民,并可以永久留在澳大利亚生活。
难民的定义:
有足够的原因而害怕被原籍国制裁,而不能够、或不愿意返回到原籍国。
这个定义是向前看的,意思是:即使在你离开原籍国时还没有这个恐惧,但来到澳洲后,由于事情的发展而产生了这个恐惧,同样也可以申请难民签证;
或者,你在原籍国曾经被制裁过,当时并没有这个恐惧,但来到澳洲后,你产生了被原籍国再次制裁的恐惧而不敢回国,你也可以申请难民签证。
什么是澳洲认可的「足够的原因」:
- 你的害怕,是由于:
- 你是一个特定种族的成员;或
- 你有一个特定的宗教信仰;或
- 你有一个特定的国籍;或
- 你是一个特定的社团成员;或
- 你坚持一个特定的政治观点。
这五个原因中的任何一个;
- 这五个原因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被原籍国制裁;
- 这个制裁包含严厉的伤害和系统化的歧视行为;
- 你返回原籍国后,被制裁的可能性很大;
- 这个可能性适用于你原籍国的任何区域。
供稿:澳洲王刚律师 澳法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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