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的各种工作签证申请中,一个共同的基本要素是:签证申请人需要申明自己的即将申请职业 (也称提名职业)(Nominated Occupation),而且该职业必须被包括在澳洲当时签证政策所要求的职业列表之中。不同职业各有其详细的定义和说明,这些定义来自澳洲统计局的 ANZSCO 列表。签证申请人还需要证明自己有相关学历和工作经验来从事该职业。这里所说的职业定位,即选择最合适的职业名称。这项工作也许看似很简单,但是,我们从以下几个案例予以说明:这并不简单。
- 寿司店和营销经理(Sales & Marketing Manager):
某布里斯班的寿司店提名雇佣一个营销经理。该申请被澳洲移民局拒签,签证申请人不服,上诉到移民复议庭MRT(现与AAT合并)。结果,复议庭核准移民局的看法,上诉失败。复议庭同意移民官的意见,认为该职位不真实,且根据签证申请人所提供的职位之职责详情,认为她的职业是普通营销人员(Sales Person),而非营销经理。
- 7 Eleven便利店和客服经理、管理会计(Customer Service Manager, Management Accountant):
移民复议庭上提及7 Eleven 便利店的工作签证案例还真不少,其中被拒、并且上诉失败的也不少。两个悉尼的类似案例都是同样结果:一个店是雇佣客服经理;另一个点则是雇佣管理会计。两个职位都被认为不真实,因为MRT考虑到便利店的生意性质和规模,根本不需要这么高级的雇员。所以,签证申请人一定要考虑担保雇主与你的职业定位是否相当。
- 工业工程师(Industrial Engineer)? 还是设计工程师 (Design Engineer)?:
这个案例是典型的自找麻烦。签证申请人是高级工程师457 签证转永居,雇主是高科技企业,其移民代理又是城中著名律师楼,本应顺利通过。也许是一时疏忽,永居申请上的签证申请人职业是设计工程师,而他的457签证是以工业工程师获批。而在过去几年中,他的工作和职责根本没变。移民局却因此认定他的职业发生变化,永居签证被拒。幸好该律师楼立即上诉,据理力争,说明他的职业其实始终一样,移民复议庭批准上诉,发回移民局重新批准永居。虽然最终结果很好,但也浪费了客人不该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综上案例所述,澳洲的工作签证中,职业定位请务必慎重为妙!
作者:David Yu (MARN 1384534)
供稿:如意移民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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