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条款的无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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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条款的定义

如果一个合同规定:违约方所需支付的金额,在与因违约所引起的、可能产生的最大损失相比,在数量上是夸张的、有悖良心的,则该条款属于惩罚性条款。

惩罚性条款无效

在合同中,如果某一条款被定性为惩罚性条款,该条款则失去效力,无法强制实施,对于非违约方来说,直接导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不能得到保障;对于违约方来说,如果惩罚性条款已经被实施的,如被扣减货款,违约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赔偿金、或追回本该不被剥夺的权利。

可能属于惩罚性条款的情况

  1. 除了要求违约方赔偿合理损失之外,再另加其它经济赔偿;
  2. 除了要求违约方赔偿合理损失之外,再另加合同之外的其它惩罚;
  3. 本可以用金钱赔偿的,但却剥夺违约方的其它合同权利;
  4. 用特定金额惩罚违约方,而该金额并不是预估的实际损失;
  5. 用特定金额惩罚违约方,而该金额和合同中各种违约可能所造成的损失不相称;
  6. 用特定金额惩罚违约方,而该金额是一个纯粹的违约威胁,和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无关。

如何避免出现以上惩罚性条款

  1. 只要求合理赔偿,不另加其它惩罚性赔偿;
  2. 只在合同范围内设定赔偿机制,和该合同无关的赔偿不强加;
  3. 能用金钱赔偿的只用金钱赔偿,不取消违约方的其它合同权利;
  4. 在合同中解释赔偿金的合理性;
  5. 如果合同中涉及多种违约,则针对每一项违约,设定一个赔偿金;
  6. 不设定纯粹为了保证履约的赔偿条款。

 

 

供稿:王刚律师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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