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屋檐下的分居

澳洲法律

在澳洲,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需要满足分居满十二个月的条件,代表当事人双方感情破裂,已经无法挽回。分居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 第一种,双方不同住在一起的分居。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对分居时间达成共识、以及期满十二个月,由当事人双方或者当事人律师准备好离婚申请,并向法院提交;

  • 第二种,由于当事人财政等其它原因,感情破裂后双方可能还居住在同一屋檐下。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分居十二个月的期限内,十二个月全部或者十二个月的其中一部分时间内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当事人需要向法院递交额外的文件。

当事人需要准备什么样的额外文件?

您需要准备证词,以证实您的离婚申请。

证词是一份由当事人或者证人准备的陈词。如果当事人自己准备离婚申请,当事人需要向法院递交自己的证词,并且还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个独立的、第三人的证词。第三人包括家庭成员、朋友或者邻居。

如果当事人和当事人伴侣同时递交离婚申请,当事人双方必须要各自做一份证词。如果只有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证词,那么,递交证词的这一方必须也要向法院递交一个第三人的证词(第三人概念同上)。

在证词里当事人需要写什么?

在当事人的证词中,您需要证明在婚姻中出现了变故,这种变故是突然的、或是循序渐进的,以表明当事人和当事人伴侣已经分开。当事人需要解释:

  • 夫妻生活上发生的变化;
  • 在社交活动或者家庭聚会上发生的变化;
  • 双方减少为彼此做家务上的变化;
  • 财务分开:比如,从共有银行账户变成单独银行账户;以及
  • 其它可以证明当事人分居的状况:比如,当事人通知了家人和朋友自己已经分居。

同时,当事人还需要证明:

  • 基于什么原因,双方分居还居住在同一屋檐下;
  •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不满18岁的孩子,当事人对孩子的安排;以及
  • 如果当事人收到澳洲政府的补助,关于您的分居情况,您需要通知哪个政府机构,比如,福利署(Centrelink)。

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离婚申请情况相对复杂,可能需要涉及到第三方证词的准备。我们盛泽律师行可以帮您准备证词,在需要的情况下,代表您出庭,以便您的申请顺利通过。

 

 

供稿:澳洲悉尼盛泽律师事务所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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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61 2 9267 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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