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报道,悉尼一对华裔情侣原本计划在教堂举行婚礼过上幸福的日子,最后却落得对簿公堂的下场。
报道称,新郎陶先生(Edwin Shien Bing Toh)曾在举行婚礼前给新娘苏女士(Winnie Chu Ling Su)送过很多奢侈礼物,包括价值近15500澳元的钻石订婚戒指、一串钻石项链、一个LV手提包和一只浪琴表等。
但在原定婚礼日期前10天,两人关系出现恶化,新郎陶先生甚至取消婚礼并要求前未婚妻苏女士归还所有赠予她的礼物。
在悉尼地方法院上,陶先生起诉苏女士并要求其返还订婚戒指、结婚戒指、5份礼物和1000澳元现金。
法庭聆讯得知,两人在2005年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认识。同年10月份,两人共同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并在一家珠宝店购买了一枚价值15500澳元的订婚戒指和两枚共计1300澳元的结婚戒指。
12月份,陶先生向苏女士求婚。数天过后,这对情侣离开澳洲前往中国旅游。当时,陶先生把结婚戒指也给了苏女士,以便苏女士的父母可以看看戒指。
然而短短3个月后,两人关系恶化婚礼取消。在随后的一次聚会上,陶先生提出“对方拥有的一切东西都应归还给原有主人”,而苏女士也表示同意。
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之下,苏女士当场要求陶先生脱下她买给他的鞋,陶先生也照做。苏女士之后还和母亲一起到陶先生家中,拿走她送给陶先生的钱包以及其他一些买给陶先生及其父母的礼物。
不过,当陶先生通过律师要求苏女士归还三枚戒指和五份礼物时,苏女士却拒绝了。陶先生因此提起诉讼。
悉尼地方法官Rodney Brender参考多起案例,表示许多礼物都是带着美好的愿景送出,有时候这份愿景未能实现,有时候却梦想成真。
Brender法官最终裁定这枚订婚戒指属于无条件礼物,陶先生与苏女士两人之间口头达成的协议并未构成合同,因此苏女士无需归还订婚戒指。
但Brender法官判定,另外两枚结婚戒指属于不同性质的物品,因为两人是“在考虑婚姻”时买的。出于“妥善保管”的目的,苏女士得到了这两枚戒指,但它们仍然是陶先生的财产。
因此,苏女士最后要归还两枚婚戒和共同账户中的1000澳元现金。
编译:辛欣
来源:xkb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7年8月22日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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