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 3名男女暴动罪名成立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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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网讯)18日,在旺角暴乱中首批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的3名男女被告,即时入狱3年。法官斥3名被告是一群暴徒,无论目的为何,“暴力就是暴力”,对社会及他人造成的伤害不会不同,法庭不能姑息这类暴力行为。据悉,各被告均考虑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

据东网报道,3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大学女生许嘉琪(23岁)、学生麦子曦(20岁)及西厨主管薛达荣(33岁),控罪指3人于去年2月9日,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参与暴动。

法官沈小民判刑时明言,暴动罪行针对的是集体暴力行为,一个人向警员投掷玻璃樽未必招致长时间监禁,但2、30人轮流向警员投掷玻璃樽,在群情汹涌的情况下,一旦暴力蔓延,情况随时失控。当日该批暴徒明显冲着警员而来,并非纯粹与警察对峙,而是不断有人冲前、用尽全力向警员投掷玻璃樽及竹枝等杂物,绝对有意图令警员受伤。

沈官指暴动罪行的判刑须强调阻吓性,法庭不能姑息参与暴动人士的暴力行为,也要通过判刑告知公众,任何人参与暴动前须明白要付出代价,且代价可能会很大。沈官再考虑到各被告的求情说话、在案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均没有案底,故判处各被告入狱3年。

文: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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