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
“我PR拿到后就回国了,现在PR已经过期了,想回澳洲该如何操作?”,“我在澳洲生活了很短的时间,过去5年,只住了不到20天,我的永居还能得以延续吗?”,“我长期在澳中之间经营生意,很难在澳洲长期停留,我能延续我的PR签证么”? 我们运通移民从业这10多年来,经常碰到客人就各种各样不同的情况,咨询永居延续的相关事宜。
是不是获得了一纸澳洲永居签证,就可高枕无忧了呢?是不是长期不在澳洲居留,就无法延续PR签证呢?…. 从我们平时接到的咨询来看,这些问题困惑着相当数量的一批客人。 而提出这些问题的客人,多数都是无法满足在5年内居住满2年的要求。针对这类申请人,根据移民局的法律要求:最多只能签发1年期的“澳洲居民回签”(RRV)签证,或短至3个月的RRV签证,也有可能拒发签证。即便想取得这1年或者3个月的签证,也并非易事。很多人都由于操作不当而被拒签,导致无法成功延续PR签证。
许多人知道在澳洲购房置业,是一种跟澳洲建立联系的好方法,因此,大多数获得澳洲永居的申请人在澳购置房产,以为有了房产就一定能够保住澳洲永居,获批RRV。但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最近碰到了这样一个案子,客人在澳洲购了房,购了地,照样被拒绝批准RRV签证。以下是该客人的拒签信节选:
该客人2014年在澳洲购买了“土地及房屋”的一个打包资产。2015年12月怀有9周的身孕,根据医生的建议,不适合长时间的坐飞机,因此无法返回澳洲。所以她在2016年2月在境外申请“澳洲居民回签”(RRV)签证。同时,自2009年获批永居签证以来,仅在澳洲生活133天。尽管该客人在澳洲有个人资产,签证官也毫不留情地拒绝给申请人签发“澳洲居民回签”(RRV)签证。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即便是在澳洲拥有财产,也不一定能构成与澳洲的联系,从而获批“居民回签”(RRV)签证。到目前为止,在澳洲拥有个人资产的永居客人,通过我们运通移民续签RRV的申请,却无一拒签。
我们最近接手的一个案子,申请人S女士是我们运通移民的老客人,她在2004年通过运通移民的帮忙,通过技术移民拿到了澳洲永居身份。但是因为家庭成员的健康问题,自2006年离开澳洲之后,除曾有两次短期访问过澳洲外,至今已有七年时间,未曾在澳洲生活工作居住,S女士的澳洲永居于2009年过期,这7年中在澳洲生活的天数加在一起不超过103天。那么这样一个案子,可能成功吗?
本案中,申请人在2016年6月30日申请RRV时,已连续7年离开澳洲,除了要证明申请人保持了“对澳洲有利的重大联系”外,还需要出具“压倒性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她不得不连续5年及以上离开澳洲。在运通的指导下,申请人详尽展示并且提供证明材料,来说明她如何需要照顾生病及过世的亲人、陪伴及治疗其在中国国内患病的孩子、以及她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未来会对澳洲的经济发展有何裨益等等,最终,签证官接受了申请人满足具有“压倒性的理由 (Compelling Reasons)”,需要离开澳洲超过5年,RRV签证获批。
同时本案中,申请人拿出了强有力的证据,说明了她本人与澳洲的重大联系,比如有房产在澳洲、有存款在澳洲银行等等,因此,申请人也展现了强有力的与澳洲的个人联系。
综上所述,155这类签证的材料准备工作很重要,请不要忽视。好的展现和差的展现经常会带给您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并且所有的招数并非死板的采纳和运用,需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度身定做,合理综合各项资源和材料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为了更稳妥地操作此类案件,顺利高效地达成您的目的,专业人士的多年经验和咨询非常重要。
作者:Tony Xiong – 澳洲注册移民代理:0531691
图片:网络
供稿:老托运通移民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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