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
目前,澳洲移民部由于罢工、裁员、减薪,很多案子都导致了积压,原来的审理周期也逐步加长,很多申请人都感到了焦虑。申请人在支付大笔申请费的同时,无法使得自己的案件在规定的审理周期内得到解决,确实会让人感到不安。
而很多移民官在审理案件时,也没有正确的依据移民法规、或是移民政策的要求,另外,有一些竟凭借自己的想法,作出了让人啼笑皆非的决定。
有一些客人来到笔者办公室,常常会问笔者:为什么移民官会做出如此的决定,一些看上去不会被拒绝的签证,也因为移民官自己的意见,而出现了匪夷所思的结果,有一些客人拿来移民部的决定信,问笔者有没有解决的方案。对于这些站不住脚、或者很标准的拒绝决定,笔者当然要求他们上诉。笔者举几个例子。
一个担保类旅游签证,申请人是父母双方,有工作,有房产,在中国有一个女儿,在澳洲有一个儿子,之前有来过澳洲的记录,并且按时回国,没有任何违反签证条款的记录,儿子作为担保人,也有工作和正常的收入。在准备了所有的材料之后,递交到了澳洲的移民部,在等待了3个月之后,收到了移民部的决定信,在决定信上写道,由于这个申请人在澳洲的亲人关系,比中国的亲人关系要更亲密(特别指出了女儿和儿子),从而怀疑他们可能不会按时回中国,最后拒绝了申请。当笔者看到客人拿过来的决定信,真的哭笑不得。笔者希望客人能够上诉,来反驳移民部的决定。最后,客人在上诉庭中,得到了法官的认同,并最后拿到了签证。
签证申请中,由于很多人为的因素,导致了签证的公平性不能得到百分之一百的体现,在一些签证申请中,有一些确实存在了一些偏见。这些,对于笔者来讲,也感觉到很气愤。比如,笔者在一个公司的457担保资格申请中,突然收到移民官的来信,说这个公司在移民部的档案里,有之前担保资格申请的记录,并且要求将这个公司之前申请的所有培训记录给移民部审核,在和公司Director的再三确认后,知道这个公司并没有向移民部递交任何申请,也没有担保过457,不知道移民官如何得出的这个结论。笔者马上致信给移民官,并要求调出这个公司之前申请的证明。最后,移民官打电话向笔者说明了他们工作中的失误,从而第一时间批准了担保资格。
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但是有时候确实特别无奈,当错误发生的时候,耽误的是申请人的时间,金钱,有的时候甚至需要走联邦法庭的程序,这又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所以,现在在联邦初级法庭、联邦法庭,都积压了很多的案子。笔者也希望,在面对比较有利的案件时候,不能退步,要据理力争。
很多案件的处理,移民官会加入自己的感情、或是判断,从而影响到了最后的结果,这些也是时常发生!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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