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
——面对一个让我深恶痛绝的开发专案,我应该怎么发表反对意见?
在 Council 对反对信的审查过程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对项目所在地有个更深入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好的理解一个专案能给这个地区带来什么影响。所以嘛,Council 希望知道的是项目周围的居民平时是怎么生活的,这个项目会对这些居民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3、高手篇:那我应该在反对信里面写什么?
在反对信里,我们要保证我们在这个地区目前的生活和未来想要的生活和 Council 所规划的是一致的(要看 zoning),而新的项目如果一开动,会对这些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
这些都是比较客观的东西。主观的就是专案所在地目前的“气氛”和“感觉”是什么样子的,这个项目会对这些造成什么影响。主观因素也是要考虑的,不过算不上重点。
其实一般居民所提交的反对信虽然可以让开发商对项目进行修改,很少有重大的转折,除非是以数量取胜。可是靠数量取胜这种一般都是“政治因素”占主导(因为议员是选出来的嘛),真正闹到环境法院了并不占很大优势,除非反对者的数量多到可以证明足够代表一个社区的主要程度。
所以嘛,如果真心要“针对”一个专案,专家是要找滴。等于给开发商的申请材料做个同行评审(peer review),把所有不合理的东西都挑出来。毕竟谁也不敢说自己写的东西无懈可击,总是有可以被人攻击的地方。
在审批中,统一格式的反对信(standard form letter)和有多少多少人签字的请愿书(petition)不会占很大的份量。因为很难讲这些签字的人到底知不知道这个项目具体是什么,还只是凑热闹或者因为朋友压力,所以放签名上去的。
距离这个反对的项目越近,影响越大,在审批中占的份量就越大。距离该项目越远的,审批中占的份量就越小。
反对信收的多,并不能代表一个项目就应该被否决。
除非包含适当的理由,否则情绪化的反对信是不会被考虑的。
反对信里一定要阐明以下几点:
- 我完全理解这个项目是要做什么。
相关的背景介绍:我在这里住了多久,离这个项目有多远。我家人(和我这边的朋友们)平时的生活方式。
- 我的态度,到底是赞成还是反对。
这个项目会对我家人(和我周围的邻居等)造成什么影响。一些例子:
健康问题
噪音问题
隐私问题
视野问题
安全问题
阳光照射问题
房屋、工程设计问题
房屋估价的影响问题
开发的强度和密度问题
环境影响问题–植被、河流、生态、灯光等
- 在开发商的申请材料里没提到的问题和我不同意的地方。
- 是否符合 Council 的规划条例
- 是否符合州政府各个部门的规划条例
- 各个专家给出的材料是否客观公正,比如:
规划方面
成本效益分析(经济)方面
交通方面
环境和社会影响方面
基础设施方面
我给出的建议(希望开发商或者Council 怎么做)。
4、专家篇:怎么写一封让开发商欲哭无泪的反对信?
首先我们要知道,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弱势群体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所以如果在反对信里出现老人,小孩,病人和孕妇这些,对开发商来讲会是很头疼的问题。
其次,健康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在反对信里把这个牵扯进来,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都不能掉以轻心。
对于日照、隐私和视野问题,虽然影响没有上面两点那么大,可是也有不少影响。不过如果只是日照、隐私和视野问题,想要弄垮一个专案,份量还是不太够。
那作为一个反对者,应该怎么办呢?其实很简单。如果反对者多的项目(比如清真寺这种),自然是反对信越多越好,反对信里的内容越全面越好。反对信能自己写就自己写,而不要图省事选择联名反对。其次,就是雇几个砖家来做同行评审,从开发商递的申请材料里挑毛病。
那一般的项目呢?我们建议先和 Council 里的规划师聊聊。当然了,我们不能一上来就问,说你是不是要批准这个专案啊?这样沟通是没有结果的。我们要问“对于 Council 来说,这个项目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或者“在审批的时候, Council 会著重考虑哪些问题?”之类的,然后根据 Council 给出来的问题展开讨论(以提供负面资讯为主)。然后在写反对信的时候,以 Council 重点考虑的问题为主。
5、最后绝招篇:以己之不可胜而待敌之可胜
有些时候,我们通过和 Council 的人聊天,或者其它某些途径知道 Council 是会通过一个专案的时候,几封反对信可能已经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了。这样就放弃了吗?当然不是。我们一样要写反对信!一来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二来要求 Council 放很多严格的条件进去,让一个专案贵到开发商不想继续了的这种……
比如,我们可以说我们并不反对这个项目,但是因为什么什么原因,希望你重新做 traffic study, 然后因为什么什么,所以你要做 acoustic study, 做 ecological/flora study,做 landscape assessment,做 social impact assessment,做 economic assessment,重走某些流程,给出一些承诺(commitment),建设一些基础设施等等。如果理由充分的话,Council 会按这些建议去要求的(Council 不会考虑开发商的成本问题)。
等到开发商过五关斩六将拿到规划许可(DA)以后,可以告到法庭,继续拖延时间(如果开发商是贷款的话),拖个一年半载,这个项目就可能没有什么吸引力,或者没有再做下去的必要了。
当然了,这个是非常极端的例子。这可不是fracncis自创的,澳洲很多大型矿场都面临这个问题。由于对环境影响很大,环境保护人士很讨厌矿场类开发,然后就通过这些方法拖延时间,增加开发商的花销,让专案亏本。这个也是个杀人一万,自损八千的方法。大家还是能不用就不用吧!
其实对于一般的专案来说,开发商是愿意和反对者来沟通的(尤其是你写了很有水准的反对信),所以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修改设计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才是我们想达到的目标。
文:Francis Shen
*本文由“繁荣世界”高级顾问Francis Shen 原创,未经本人同意,其它平台不得转载。
Francis 拥有新南威尔士大学的规划研究生学位、环境法毕业证书;在城市规划领域有著丰富的实践经验,欢迎一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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