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4020立法条款—— 澳洲签证材料假不得!

工作签证

(澳洲生活网)澳大利亚立法4020条款规定,对发现有文件造假和提供误导信息的签证申请,将予以拒签,并在拒签后的3年内,不允许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

打击造假对澳大利亚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造假行为却愈演愈烈,让移民局十分难堪。尽管澳洲移民局增加人手,扩大调查手段,甚至成立专门机构打假,也取消了一些签证,处罚了一些人,但并没有起到警示的效果。假文凭,假雅思,假工作经验,假亲属关系是最让移民局头痛的造假行为。澳洲曾与一些国家有互换合约,以确保官方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从移民法律上对造假行为予以惩罚,目前澳洲还是第一次。

立法4020条款实施之前,澳洲的移民签证条例当中规定:如果发现签证申请中有假文件的话,只能以个人品行问题拒绝签证。而立法4020条款则直接给予签证官权利:对造假行为说“不”的权力,并让申请人承担后果。其直接后果是:签证申请人3年不能提交同类别签证申请;间接后果是:签证申请人可能永远因为个人品行问题,不能提交任何签证申请。

实施立法4020条款的真实意义在于,它直接影响到以下申请人:

  • 4020条款并没有要求是签证申请人在造假,无论是申请人自己造假或误导, 还是个人、或其它机构造假,比如:雇主提供假工作经验,学校提供假文凭,亲属嫌麻烦提供假出生证明,即使假文件是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的,那么签证申请人也要承担责任。
  • 如果申请人因为4020条款被拒签,其后果是3年内不能再申请签证。这种惩罚的严厉程度,相当于申请人被遣返回国,必将被打上品行问题的烙印,影响以后的所有申请。
  • 4020条款将以移民局的调查为准, 即使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但如果移民局无法核实, 或核实有误差的情况下,申请人也可能受4020条款的影响。比如: 以前雇佣你的雇主已经将生意转让,新的雇主无法核实你的以前工作经验,或否认你以前的工作经验,那么受害的还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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