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
移民部在对配偶签证的审理过程中,到底是在看什么方面的问题?有读者向笔者进行提问。当移民局做出决定的时候,确实与申请人曾经在澳洲的经历以及背景有关,那么,难道移民局会针对这些而影响到申请人的签证?
笔者想在这边举几个例子。
案例一
Y女士持有香港护照,来到澳洲以后没有按时回国,就此逾期逗留在澳洲。这段期间,她申请过难民,也有过工作来维持自己在澳洲的生活。在两、三年后,遇到了现在的U先生。双方有了感情后决定登记结婚,但是,由于申请没有足够的理由来满足在澳洲审理的要求,所以,双方在商量以后决定回到香港申请。当申请递交之后的一年左右,移民局要求Y女士去面谈,Y女士也应邀而去。在面谈中,移民官翻出了当年Y女士在澳洲申请过难民、已经有过工作的事实,由此向Y女士提问:这个配偶申请是不是仅仅为了到澳洲来、婚姻对Y女士来讲并不重要等等问题,让Y女士一头雾水,不知如何回答。在一个月后,她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信。当他们把拒绝信拿给笔者时,笔者觉得:整个访问更像是针对Y女士在澳洲的经历的,并没有对他们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做更多的提问。笔者建议Y女士上诉。
案例二
笔者发现:如今,移民官在审理签证时变得非常的谨慎、小心,有时甚至于是苛刻。现在,即使是真实的婚姻,移民官都会抓住每个细节,稍有不慎就会被拒。L先生也是在澳洲逾期居留几年,结婚后,他妻子想担保L先生留在澳洲。由于他们认为:他们的婚姻和感情完全是真实的,于是就认为,没有必要寻找移民代理,自己填写了申请表,并准备了材料后,便递交了申请。不料,申请递交后没过多久,L先生就接到领事馆电话,要求他去进行面试。于是,在面试结束后不到两周的时间里,他们便收到了拒签信。
案例三
另一个案例,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来豁免schedule 3 ,最近有案例在联邦合议庭获得了推翻移民局以及仲裁庭的决定。案例的申请人需要照顾身患重病、无经济能力的担保人。申请人提供大量的证据,最终获得成功。有很多申请人在申请配偶签证的时候,已经是逾期居留人士,移民局可以让申请人在澳洲申请,但是申请不一定获得批准,除非申请人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来说明留在澳洲申请的必然性。对于这些原因的解释,移民局一直有相关的政策出台,自从2014年7月以后收紧了这方面的审核。但是,对于很多申请人来说,留在澳洲对婚姻的稳固、对家人的照顾、甚至在家庭经济上是十分重要的。一旦移民局没有批准签证之后,他们却丧失了去仲裁庭和法庭的勇气。其实,仲裁庭和法庭是完全不同的机构,对案件的审理也完全不同,申请人应该要去讨回公道。
当逾期居留人士回国后申请签证(如配偶签证)时,会遭遇种种情况,例如在访问时被移民官员刁难,或被严格审理,回不了澳洲。而黑民在澳洲申请配偶签证遇 schedule 3,大量被拒绝,这些申请人自己可以解决吗?您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不要自行处理复杂的移民法。
最近,移民部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在 2015年最后一个季度,有4,450个457签证申请被拒绝,而在去年同一时期,只有2,130个申请被拒绝,457签证申请被拒翻倍。而且,由于移民部的审查力度加大,可能会有更多的457签证申请会被拒。有一些申请在递交之后,移民部只给很少机会、或完全不给机会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所以,在递交申请之前,申请人最好寻找专业人士为您把关,充分准备好申请材料递交。笔者处理案件经验丰富,替很多客户成功取得签证。如果读者有任何查询,请联系笔者。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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