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震荡,证监会暂停实施“熔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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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生活网讯)在本周发生两日指数熔断后,中国三大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被批准自1月8日起暂停指数熔断制度。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制度,熔断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用于实施。“指数熔断”制度是指在当日交易日内,当某一股指产品跌幅达5%时,股市将暂停交易15分钟,当跌幅达7%是,股市将停止交易。

自实行以来,一周内中国股市两次由于达到熔断值而停止交易。在证监会官方解释暂停熔断机制时称,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从近两次实际熔断情况看,中国市场出现了一种“磁吸效应”,熔断并没有达到抑制股市情绪性下跌的作用,反而由于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加速熔断,而起到了助跌的作用。

其实早在1月4日,熔断发生的第一天,新熔断机制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围绕“熔断机制应否废止”与“如何改进熔断机制”两大问题,大家七嘴八舌,争执不下,就连专家们都莫衷一是。虽然证监会曾明确表示,熔断机制发挥了“冷静期”作用,但业界对这一机制的批评声音仍不绝于耳。

然而,随着1月7日盘后半小时便收盘的现状,原本的争议声愈发地响亮起来。

民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邱晓华直言对熔断机制的批评。他在微博上表示,这项制度(熔断)存在很大问题,名义上是防止股市大幅度波动,实际上已经是人为制造股灾。他建议,从稳定市场、保护投资者着想,应当暂缓实施熔断制度。

此外,在批评之余也有对如何改进熔断机制提出具体建议的。

九州证券邓海清认为,设置熔断机制不应当降低市场原有流动性,对于大盘指数要更偏重防范过度波动,对于个股则要更偏重提供流动性。借鉴国际经验以及散户为主的国情,邓海清建议个股涨跌停板放宽到15%,第一次指数熔断线维持5%,第二次指数熔断线放宽到10%。

作者: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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