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年纪青涩的留学生,拿永居,至少要读个2年书吧。富有情怀的商业移民,无论163还是188,拿永居至少也得在澳洲等个2年吧。投了500万澳币的投资移民,更需要等待4年之后才能申请转永居拿绿卡。
能拿到绿卡的,等多久不都值得么?
我手里拿到一个案件的资料,看了很长时间,整理了千头万绪,才厘清一个前因后果–
庞女士(音),作为早期商业移民,先是拿到了163商业移民签证(188前身),约于2007年从中国来到澳洲,开始她的商业移民之旅。而至今2015,庞女士一家仍然徘徊在澳洲绿卡的门外。
海外代购
庞女士来到澳洲之后,做的是贸易生意。她看中了澳洲的羊毛羊皮产品,即羊毛衫、羊毛被、羊皮、UGG羊毛靴等。其实现在的代购,也都在倒腾这些产品。
从2007年起,庞女士的生意大概就是把澳洲的羊毛羊皮产品,或一些回国礼品,批量发回国。那时,可还是没有代购这个概念的。而她,作为早期的准移民,已经占了先机,开始经营这些批发代购了。
绿卡的要求
约于2008年初,庞女士开始正式经营她的移民生意。那么在经营生意2年之后,满足了163转永居的经营时间要求,庞女士于2010年8月向移民局提出转永居,递交了892永居签证的申请。
申请永居,就要符合永居的规定。对于每个签证类别,移民局都有洋洋洒洒的相关条例规定。你懂的。
163转成892永居也不例外。所有的892申请人都必须满足一项净资产要求,即“从递交申请前的12个月起,一直到签证批准之时,申请人与配偶或双方共同在澳洲持有净资产不低于25万澳币。”
算一笔帐
庞女士申报了超过28万澳币的净资产。按照申报,庞女士是满足移民资产要求的。如果毫无意外,庞女士一家应该早在2011年就拿到了永居,如今甚至连入籍都满足了。
可是,移民局对庞女士的申报材料可能不大满意。因此,对庞女士的申请审理从2010年一直延续到2014年。这期间,包括对细枝末叶的佐证。2014年初,移民官意外发现:庞女士用来计入个人资产的一套房子,实际上是在她儿子的名下。那么,除去这套房产,她在澳洲的总资产才只有4万多澳币
于是,移民官在2014年6月给庞女士一家下了一个拒签。庞女士、她的丈夫以及他们的几位子女,在澳洲从2007到2014度过了七年之后,面临着要和澳洲说道别。
一锤定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必将上下而求索。毕竟在澳洲这么多年,怎可轻言放弃。庞女士随即向移民上诉庭(MRT)提出上诉。
关于庞女士儿子名下的物业,庞女士认为房子是由她和丈夫出资购买的。钱是她的,儿子是她的,儿子的房子,应该也是她的。
来到一个文化迥异的国家,有些事是不能想当然的。法庭认为,房子的所有法律文件写的是她儿子的名字。因此,该物业产权只归属于庞女士的儿子,而非庞女士或其丈夫,因此不能算入庞女士的资产中。
2015年1月,法庭最终认定了移民局对庞女士净资产的核算,即庞女士的净资产只有4万多澳币,并不满足转永居拿绿卡的要求。因此,庞女士的转永居申请被拒绝,不可逆转。
余音回响
8年的时间,经营8年的公司,等候8年的归途。这是何等的毅力!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为庞女士一家用力鼓掌呐喊助威。
如今说起457自雇,许多人咨询我,都打算来澳洲开个新公司移民去。新公司尚且可以自雇,一家坚持8年的公司应该更有经营的价值,也就应该可以自雇。
都说爱迪生发明了灯泡,很励志。但并非爱迪生坚持失败,而是爱迪生不断放弃失败的材料,不断试用新的材料。
成功的案例,其实并没有什么可借鉴的。只是因为道路走对了。失败,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还要坚持失败的道路。
作者:卢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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