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信息致永居被取消

(澳洲生活网讯)现在发展的势头来看,移民部打击黑民的行动仍在全力进行中,针对这一形势,笔者之前已经劝说广大非法居留的人士抓紧时间寻找适合自己情况的签证赶快申请。

最近几周,不少前来咨询的客户都对“假”结婚表示出了兴趣。笔者在上期中对这一现象进行了阐述,并且一再表示不赞成这种建立在虚假关系上的婚姻。因为众所周知,现在移民部不仅对黑民打击的非常厉害,而且对一些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案件也审查的非常严格。

不少读者可能认为,只要能在审查这一环节蒙混过关,等拿到了永居签证,就能高枕无忧了。事实不然,笔者接下来要说的一个案例,对广大读者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警示。案例中的主角,在拿到永居签证9年后被取消了这一签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先让我们从故事的开头说起吧。

案件中的主角是一对夫妇,他们出生并且居住在海外。我们暂且把男方称作L先生,其妻子称为Y女士。他们在上世纪中期生了3个孩子,在此笔者将他们称为大儿子H先生,大女儿J女士以及小儿子N先生。后来他们的女儿J女士首先来到澳洲留学,毕业后就申请了永居签证。

在她的申请材料中,她声称她有两个兄弟住在中国。之后她的申请获得批准。一年后,J女士的父母,即L先生和Y女士便递交了旅游签证申请来澳。在他们的申请材料中,有一份公证书证明他们有3个子女,而且在他们的家庭成员构成表格中,他们也填写有3个子女。又过了一年后,这对夫妇递交了父母移民的申请。不少读者都知道,递交父母移民申请,首先要通过一个家庭成员平衡性测试,即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有一半或者以上的人目前居住在澳洲。

这对夫妇则在递交申请时称他们只有2个子女,一个儿子H先生住在中国,女儿J女士住在澳洲,而闭口不提另外一个儿子N先生。不久后,他们的父母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他们获得了澳洲的永居签证。又过了一年,他们的大儿子H先生递交了家庭最后成员签证的申请,在申请中他向移民部告知N先生已经被他的叔叔,即L先生的弟弟收养,并提供一份“领养公证书”作为证明。但随后移民部拒绝了他的家庭最后成员签证的申请。原因是移民官认为H先生仍有一个弟弟,即N先生和他住在同一国家。若干年后,这对夫妇获得了居民返居签证。但不幸地是,一年多后,他们收到移民部通知,说要取消他们之前的父母签证。他们觉得不服,就上诉到仲裁庭,于是一场争论展开了。

在听证会开庭之前,法官要求申请人夫妇提供相关的收养陈述和证明,但却发现所得到的材料前后有所矛盾。随后在庭审开始前几天,L先生又以健康状况不佳为由,要求庭审延迟。虽然他后来向法官提供了确实的证据表明自己的确患有多种严重疾病,但是法官却察觉到了他有无限期拖延庭审的意图,最终,在仲裁庭的各种“关照”措施下,他们才勉强出庭。

法庭上,法官将他们分开单独问话。由于他们中L夫妇,J女士和H先生分别先后三次递交过申请,并且有关N先生的说明材料前后存在矛盾,因此法官就这一问题向他们发起询问。结果发现,他们彼此之间的证词要么是缺乏说服力或者证据的支持,要么就是彼此矛盾。于是,最后法官判定他们伪造材料,提供不实信息,并支持移民部的决定取消这对夫妇之前获得的父母永居签证,此时距离他们当初获得签证已有9年之多。

由此可见,企图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永居签证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对于许多申请人来说,即使是真实的关系,最好也能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以合理合法的途径向移民部提供信息和资料,才能避免上述的悲剧再次出现。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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