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有很多读者在选择中介的时候都会“货比三家”。一般来讲,一些开价比较诱人的,话说的比较满的中介都会取得客户的心,但是这个开价看上去便宜的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服务还会有很多的附加费用。
而在中介大量聚集的地区,价格战更是打的火热,一些刚刚拿到中介牌照的人会以超低的价格吸引客户,这些明显看来不可能的价格怎么能有相应的服务呢,这些没有实战经验,没有大量经验积累的中介们却希望以价格取胜,并不真正的关心客户所处的处境,让申请人的签证处于很被动的情况。
笔者介绍几个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
最近一个客户连续带来几个朋友,都是在一个中介的客户,这个中介在国外和他国的本土中介有很多合作,从申请旅游签证到来到澳洲后申请难民实行一条龙服务,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中介是没有牌照,没有资质的中介,依靠他国中介的忽悠,大量的国外持有旅游签证的人来到他的公司,在国外办理旅游签证时,为了成功率,大量的制造虚假的证件,提供虚假的信息,完全不管这些客户的未来申请。
当他们来到澳洲以后也没有告知他们将要为他们做什么签证,只是告诉他们说可以合法的在澳洲居留2年以上,可以赚钱,是工作的签证。就这样缴纳费用后就被糊里糊涂的上了难民签证,但是由于这个人对难民的不理解,写的故事实在让人不可相信,大部分写的是家庭暴力,婆媳关系,这样的申请又如何能够被接受,难民在递交后一两个月就被拒绝,于是又马上到RRT难民仲裁庭上诉,几个月后又被驳回,马上递交移民部长上诉,在所有的过程中,此人不作为任何代理人,只是填表,递交,于是整个过程在一年不到就全部走完。
而申请人还被瞒在鼓里,申请人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事的发生,没有合同,没有收据。笔者通过FOI调出这些申请时,申请人才知道自己被申请了什么。但是从一开始的签证到最后只能回国,都没有一个工作许可,有些人被移民局逮着时才知道自己是不能像这个中介讲的合法打工的。这些申请人在缴纳了大笔费用后也只能选择回国。
笔者在上个礼拜有遇到一个这样的案例:
一对夫妻急匆匆的找到笔者,他们之前在递交表格时找了一个中介,那个所谓的中介对于移民法毫不知情,却教导申请人和担保人写不真实的信息,在申请表和申请人陈述中都提供了假的信息,在这个案例历经两年半后,移民局要求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与事实不符的问题,否则就会用4020条款禁止申请人三年以内重新提出申请任何澳洲签证。
这对于申请人来讲是很严重的,当他们求助于笔者时,他们对于表格上的信息感到莫名其妙,他们纷纷解释说是这位中介要求他们把这个时间更改以便更好的陈述他们的关系,并且还穿插了一系列的活动来丰富,这是完全不必要的,而且还画蛇添足,让申请变得难上加难,一发不可收拾。笔者看到真实哭笑不得,但是这样的情况下只能后悔莫及了。
遇到这样的中介也只能说申请人自我保护意识太差,对这样的中介没有一点预防能力。而这样的忽悠都能乖乖的听从,笔者不知如何评论了。还有一些申请人也会病急乱投医,在一开始并不检查中介的资质,盲目的选择。但是对于很多的案例来说,这样的选择是不可逆转的,所以笔者在此奉劝各位选择要谨慎。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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