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这期专栏接到许多朋友的来电咨询。其中有一个读者提出的问题我觉得值得和大家探讨分享一下的。
问:2012年我买了一个投资房花了$900,000,当初问银行借了$800,000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今年年头把它卖了但因为时间紧急只卖了$780,000. 扣除中介费和一些其他费用里外里最后只到手$760,000. 把卖得的钱全还了银行还缺它$40,000. 我至今还在还这$40,000的利息。请问这利息能否抵税?
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我也希望读者们在享有这条法则之余做到以下这4点:
(1) 尽量将卖了房的所得受益偿还银行所欠的贷款
(2) 尽量让税局能感觉到您已经花了努力去偿还所欠的贷款
(3) 卖房后不要转贷去延长贷款期限或提高利率。您必须让税局感觉到您正在努力减少所欠债务
(4) 不要在卖房前故意去做固息贷款
请大家记住,以上法则在股票投资和生意投资上均适合。
如您对这次所谈到的案例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更多更詳細的增值税的信息,那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我。
作者:Ben (税务通会计师事务所 Tax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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