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外资对澳房产投资 议会调查小组支招

澳洲地产

(澳洲生活网讯)在经过长达8个月的调查,6次听证会后,澳洲联邦经济委员会议会外资购房调查小组于周四(27日)公布了审查报告,提出加强外资购房审查实施力度的12条建议,包括提升对违规者的罚金,建立全国性数据库以及增加监督机构可用资源等,以期进一步收紧外资对澳房产,尤其是现房的投资。

来自澳洲广播公司的报道,由参议员奥德怀尔(Kelly O’Dwyer)领衔的联邦经济委员会共收集了92份报告,得出的结论是目前的外资购房政策本身没有问题,但外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实施力度相当欠缺。按照法规要求,外国投资者只能购买澳洲新房不能购买二手房,但是自2006年法规实施以来,尚无一例违规者被诉诸公堂。奥德怀尔表示,她不相信这是因为没有违规者。

调查报告建议保留现有的外籍人士申请购买澳洲房产规定,以鼓励海外资金投资建设新房,增加房产供应,但同时总结了外资购买澳洲房产监管中四个薄弱环节:缺乏及时数据、调查和实施不力、处罚太轻,以及外资审查委员会资源的匮乏。报告因此提出了12条建议。主要包括:

  • 对海外投资者收取每份购房申请1500元的行政费用,此举预计可在未来4年为政府创收1.587亿澳元;
  • 对违反外资规定的行为处以民事罚款,罚款金额将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不再限于目前8.5万封顶;
  • 非法持有的物业出售所得的任何收益,都将由澳洲政府强制没收;
  • 故意帮助外国业主规避法律的第三方人士,如律师、房地产经纪人、抵押贷款经纪人或物业转易中间人,还有家人和朋友,都将面临民事罚款和刑事起诉;
  • 明确要求临时居民在搬离主要居住地后的3个月内出售房产;
  • 强制要求面向海外市场出售的楼花必须同时在澳洲出售;
  • 针对预计将在2015年年初完成的反洗钱及反恐法审查,建议政府考虑将外国投资者购买的所有房产纳入审查范围;
  • 设立一个临时签证到期预警系统,让财政部可以在出现违规行为时强令外国业主出售房产,这包括修改移民法,规定移民部必须在临时签证到期时通知FIRB;
  • 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数据库,记录下外国业主购置的每一处房产的确切地址,以及业主的国籍。

该建议报告公布后受到普遍欢迎。MacroBusinessa网站评论称,长久以来,澳洲房地产都被用作中国黑钱的避风港。此次提出的透明度和加强执法改革将在防止外国黑钱通过澳洲房地产洗白方面迈出巨大的一步。

澳最大的公寓开发商Meriton集团创立人和执行董事Harry Triguboff发表声明称赞委员会的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对海外投资对促进澳洲住宅供应的积极作用的认可。他说:“海外投资对提升本地建筑行业和开发商信心发挥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我们欢迎这份报告建议的让这一对我们经济如此重要和持续的贡献继续下去。”

Meriton集团在之前给调查委员会提交的建议中表示,外国买家对改善澳洲住房供应,包括可出租房源扮演着重要角色。Harry Triguboff同时欢迎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合规监管的措施,称“根据Meriton集团的经验,大多数买家都按规行事。”

Meriton开发的新公寓中,近20%出售给海外买家,绝大部分来自中国,还有70%出售给持有澳临时签证、永居签证和公民身份的华裔人士。

另有数据显示,在澳置业海外买家以中国人为首。2008~2009财年间海外投资者购买了2450栋现房,价值1.81亿澳元;而到2012~2013财年,海外投资者所购买的二手房增至5000栋,价值5.42亿澳元。一些在中国积累了财富的中共贪官急于将赃款出手,也加入中国投资者在澳洲的购房风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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