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生活网讯)澳洲联邦政府拟加强对公民入籍系统的法律规定,并授权移民部长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撤销那些用欺诈或失实陈述获得公民身份者的澳洲公民身份。修改后的法规将强调入籍申请者与澳洲的联系,而不仅是与特定的澳洲人的联系。
其主要情况如下:
- 移民部长在无需刑事犯罪记录的前提下,有权撤销用欺诈或失实陈述获取公民身份者的澳洲公民身份。
- 移民部长将有权推迟入籍申请人宣誓仪式最长达两年,所需的理由可以和取消批准一致。
- 修订法明确规定,在澳洲出生的、父母为外交官或其他外交豁免特权者的孩子没有资格获得澳洲国籍。
- 大多数入籍申请者必须在澳洲合法居住四年以上,并且在递送申请之前,必须至少以永久居民身份连续在澳洲居住12个月。
- 修订法将已连续在澳洲合法居住十年,可以自动取得国籍者的年龄限制到10周岁。
- 扩大了入籍申请者良好品行要求的年龄范围,包括了未满18岁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要求涉及所有公民类别申请。
- 根据修改法案,配偶的定义将是,申请人在过去的四年里至少在澳洲居住了365天,并且与特定的澳洲公民保持“真正的、持续的”伴侣关系。
移民部长莫里森在强调移民与澳洲的联系时表示,我们澳洲的民族精神是勇气、伙伴精神(mateship)、忍耐和牺牲。澳洲作为世界上最成功的移民国家,我们的移民史体现了这一精神。
但也有人对修改法案表示了担心,寻求庇护者资源中心(ASRC)发言人说:“我们的经历表明,寻求庇护者在逃生时往往采用所有可以采用的方法,这可能意味着使用假证件,以获得必要的签证进入一个安全的国家。此外,出于无助,寻求庇护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信任的朋友,或通过不诚实的移民代理递交了造假的材料。”
作者:李志辉